差不多一个月没来自留地。
奔波了3个星期,终于在最后一刻拿到项目交付证书。本来这个项目是以前部门的头主管的,衙门的挺关照,说其中的一个单项因为早先已经发过合格证件了,所以不用再报批、验收了。结果没料到最后一关的时候,在另一个不经常打交道的衙门卡壳了,要求提供该单项的“当前”验收意见,还是要验收。既然要出具书面意见那还得正儿八经地按程序来啊,结果是这个单项有重要修改,打了n通电话以及一系列人物出马公关,在出具了一纸承诺后验收终于搞定。尴尬了一批人:衙门里给过方便的(帮了倒忙)、部门头自己也因为重要修改没有报批被委婉地批评了。和在外地的部门头通了几个电话,情况大致和他讲了,这是你自己种下的因啊。自己也不是味儿,忙活了好几个月,结果这样收场……